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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3

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(2024)181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(2024)31号),国家奖学金名额总体翻倍。结合学校前期工作部署,现开展2023-2024学年部分研究生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,具体布置如下:

一、补充评审内容

国家奖学金、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。

二、追加奖励名额

国家奖学金:

博士生:5

硕士生:11

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:1

三、补充评审工作要求和原则

1. 补充评选的评选对象、申请条件、申请流程等均以9月20日发布的《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为准。

2. 补充评审候选人的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与一轮评审要求相统一(截止9月24日9:00),不应因评审周期延长而改变学生论文、专利等支撑材料的规定时间。

3. 一轮评审的公示结果保留,已在一轮评审公示名单的学生无须再次参评,允许前期未报名同学进行补充报名。

4. 原已获得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或社会捐赠奖学金等奖项的学生,可改评国家奖学金。

5.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、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参见本通知附件《2023—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(力航版本)》

三、申报材料提交要求

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按要求在指定时间进行申报,未在指定时间段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至指定地点者,视为放弃申报,最终以纸质材料提交为准。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申请登记和材料,也不接受新增科研成果(含成果状态变化)。

纸质材料集中收取时间和地点见群内通知。

注意:9月24日申请第一轮国奖或卓越奖学金的同学,如科研材料同第一轮国奖,则提交电子版、纸质版科研汇总表、申请审批表,并备注“同第一轮国奖”;如未参与第一轮申请,则还需提供9月24日之前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、成绩单(纸质版1份)。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或《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需要重新提交,并请填表时注意本年度申请时间段10月31日-11月1日。

电子材料发送至lxyhkhtxy@126.com,邮件主题请一定注明“学号—姓名—2024国奖或2024卓越奖学金(第二批)”。截止时间11月1日(周五)15: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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